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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杨浦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

时间:2016-06-15 来源:杨浦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杨浦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群团改革为契机,按照中央、市委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全面巩固深化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建设,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本区和谐社会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依法有序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伴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化,产业结构、市场体系、职工队伍,特别是劳动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中央提出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随着企业深化改革、去产能的逐步深入,在重大改革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领域涉及职工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维权意识日益提升、劳动关系矛盾与日俱增等新情况、新问题日益突显,成为影响企业和谐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央和市委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精神突出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健全各层级职工沟通协商机制,积极推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等重要决策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相关立法日益完备。区内各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把握新要求,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要把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行政、社会组织等各方职能,将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二、聚焦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企业改革调整中的积极作用

  今年,要结合各类企业改革调整的实际,加大对企业集体协商、职代会等基础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各类企业在调整改革中通过及时公开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调整情况,并针对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和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开展集体协商,有序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主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规范国有企业在改革调整中履行好法定的民主程序。督促区属国有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将企业改革调整的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让职工代表知情审议;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草案让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审议、修改完善,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后实施;组织职工代表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开公平,推动区属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和职工队伍的总体稳定。

  (二)有效保障非公企业重大调整中的职工知情权、监督权。指导和督促企业将改革任务目标、重大调整事项、阶段性工作措施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变更情况向职工公开,帮助职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重大调整的情况,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处理劳动关系矛盾;切实推进涉事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接受职工的监督,维护职工的权益,指导企业正确回应职工各类利益诉求,并通过职代会民主程序有序化解利益矛盾,保障改革的平稳推进。

  (三)要支持和保障改革调整企业工会的源头参与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新常态下,工会参与企业重大改革调整中的任务愈加繁重,当前要重点推动改革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预警预防和工会的民主参与工作。如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各类企业改革调整情况的研判,提出分类指导的制度办法,并结合厂务公开监督调研、政府部门的劳动监察,以及工会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推动各类企业在重大改革调整中规范劳动用工,强化民主协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积极主动地将涉事企业的摸底调研情况向同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工会的主张建议;联手有关方面合力强化对涉事企业的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主动吸纳工会主要负责人进入企业改革领导班子,全程参与改革调整方预案的制订和完善等工作。加强对企业集体协商、职代会等基础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通过制度渠道倾听职工的各类利益诉求,合理回应职工的关切,切实做好职工的心理疏导和各类思想工作。指导工会组织站稳职工立场,旗帜鲜明地为职工说话代言,切实当好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三、注重扩面提质,扎实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以职代会建设为主线,以提高非公企业职代会质量为重点,以非公企业贯彻《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按照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进本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设置的不同阶段和相应的工作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按照要素管理、阶段推进原则,着力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和规范运作,强化激励约束措施,循序渐进提高非公企业职代会的运行质量,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职代会民主程序,保证职代会规范运作,把职代会的各项职能落到实处,充分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2016年,本区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要动态保持在90%以上。各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党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与党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有机结合;着力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合力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过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和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强化职代会、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调解三项机制的联动。2016年,通过行业性、区域性协商和企业个体协商等方式,全区符合协商条件的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将动态保持90%,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将动态保持80%,职工50人以上独立建会企业基本单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职工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引导企业(行业、区域)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和《上海市集体协商质量评估标准(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协商制度、丰富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围绕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其调整方式、休息休假和福利待遇等进行集体协商,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丰富平等协商议题,确保集体合同内容更能体现企业个性,为职工群众所欢迎。加大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效评估,督促企业正视职工代表评价结果,以持续改进方式提升集体合同质量,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加强国有企业和25人以上独立建会企业的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运作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职代会、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主动化解劳资矛盾,组织职工民主管理,共同解决中小企业劳动关系共性问题,推动各行业、各区域的企业与职工形成互相尊重、互相信任、良性互动、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制度创新,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持续推动特色工作有效化、活力化一是在小区工会议事会机构健全的基础上,继续着力推进制度建设,激活小区工会议事会的职能。发挥各个街道(镇)不同的特色,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切实做到达到对从业人员的集体协商、工会组建、职工维权服务的“三个全覆盖”。二是推广职工代表竞选和履职制度。总结杨浦区中心医院的职工代表竞选和履职制度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区医务、教育、国资系统及各街道相关非公企业全面推行该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参与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民主管理工作深化发展。

  (二)建立完善职工董监事工作制度。当前的改革要求和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给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带来了全新挑战,要以问题导向和新常态经济形势下的新要求,指导企业规范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发挥其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有效作用。2016年,区属国有企业要全面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有条件的非公企业也要加速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针对职工董监事制度在建制、规范运作、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一是要继续依法完善公司章程、规章来规范职工董监事制度的建制、职数设置、选举产生、权利义务、工作职责、述职评职等,完善职工董监事制度的建制;二是要深入推进建立职工董监事调查研究、职工董监事与职代会联系、民主评议职工董监事等三项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职代会制度与职工董监事制度的工作联动,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企业重大劳动关系问题和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重要职责,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共同发展。

  (三)切实加强信用监督。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手段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海工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书》、《上海工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监督检查处理建议书》是法律赋予的从源头上遏制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维护职能的重要体现。2016年,要继续大力支持各级工会运用“两书”法律武器,依法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和集体协商工作,使“两书”工作成为工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新常态,对发生群体性纠纷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工会要依照规定向企业发出整改意见书,逾期未整改的,将向政府相关部门发出监督检查处理建议书,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倒逼拒不建制或不规范运作的企业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如企业经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仍不建职代会,区总工会将提请市总工会将违法企业的法人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从而推动相关企业建制。

  (四)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年内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第十四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本次调研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重点要围绕非公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的基本做法、企事业单位在如何通过履行民主程序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厂务公开调研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如何有效衔接等内容进行。各系统、行业、街道(镇)和基层单位要做好自查、抽查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要主动深入基层,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大理论成果的转化运用,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引导和指导更多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和完善我区多年来形成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以党务公开为引领,坚持党务公开与厂务公开的有效结合,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努力做好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二)加强典型培育。要结合实际,在巩固提高原有的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注重新的先进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形成一批基础扎实、作用突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并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以点带面,带动全区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践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推动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系统、行业、街镇和基层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取得成效,为贯彻落实群团改革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杨浦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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